融“汇”贯通丨个人外汇法规知识小讲堂(三)

在了解个人结售汇业务后,本期我们针对个人涉外收付款以及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展开梳理解答。请注意,鉴于个人外汇业务的复杂性,本文内容仅供参考,可能并不完全适用于所有场景下的业务办理,具体业务请咨询银行服务热线或者银行授权客户服务人员。

涉外收付款

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居民和境内非居民通过境内银行从境外收到的款项和对境外支付的款项,以及境内居民通过境内银行与境内非居民之间发生的收付款。其中,“居民”以及“非居民”的概念包括个人和机构。

国际收支统计申报

个人外汇收支业务是个人外汇业务的组成部分及重要业务。对于应当纳入申报范围的个人涉外收付款,为规范申报主体通过境内银行进行的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国家外汇管理局修订了《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现行有效版本为汇发〔2022〕22号)。

境内居民和境内非居民通过境内银行发生涉外收付款时,应通过经办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涉外收付款的概念同上文所述。

境内居民通过境内银行从境外收到的款项和对境外支付的款项,以及与境内非居民之间发生的收付款,由境内居民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境内非居民通过境内银行从境外收到的款项和对境外支付的款项,应由经办银行按本实施细则规定的流程和要求代其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且无需填写涉外收付纸质凭证。

个人办理外汇业务应及时、准确、完整地申报国际收支及其他相关信息,个人外汇业务应具有真实、合法的交易背景,并由个人/申报主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期,一起来看看与个人涉外收付款及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相关的问题与解答吧!

问:境内个人汇款至境外,有年度额度规定吗?境内个人如何在银行办理经常项目项下的外汇汇出境外?

答:汇款并无年度额度的说法。境内个人外汇汇出境外用于经常项目支出,按下列规定在银行办理:(一)外汇账户内外汇汇出境外当日累计等值 5 万美元以下(含)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超过上述金额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交易额的相关材料办理。境内个人办理外汇汇出业务时,应配合银行购汇用途与付汇用途一致性审核;(二)持外币现钞汇出当日累计等值 1 万美元以下(含)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超过上述金额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海关签章的《海关申报单》或本人原存款银行外币现钞提取单据、有交易额的相关材料办理。此外,还需符合经办银行的其他具体要求。

问:如果境内个人将人民币购汇后支付给境外房地产公司,付汇用途是境外购房款,请问这种情况可以汇出吗?如果付汇用途是境外证券投资呢?

答:由于当前资本项目尚未完全开放,银行不得为境内个人办理境外汇款及相关汇入汇款(不论汇款金额是否为等值5万美元以上或以下)用于尚未开放的资本项目,如境外买房、证券投资、购买人寿保险和投资性返还分红类保险等,以及未按规定直接办理不符合个人资本项目外汇业务登记等要求的境外股息、红利、股权激励、各类投资收益等相关外汇业务。境内个人可以使用外汇或人民币,并通过银行、基金管理公司等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进行境外固定收益类、权益类等金融投资。

问:请问境内个人可以在境外购买保险吗?境外保险的分红或利息可以汇入境内账户吗?

答:目前,境内个人因私到境外旅行、留学和商务活动等购买的个人人身意外险、疾病保险,属于经常项目服务贸易类的交易,在外汇管理的政策框架下是允许和支持的,保费可以对外支付,相关赔付款可直接入账。此类开放的境外保险的保险期限一般为1年以内,按年投保,系不具有返还、投资等属性的保障型保险。但境内个人到境外购买的人寿保险和投资返还分红类保险,均属于资本项目,现行的外汇管理政策尚未开放。因此,涉及这些尚未开放的保险项目的保费不得汇出,赔付款以及分红或利息也无法划入境内账户。此外,还需符合经办银行的其他具体要求。

问:境内个人参与的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行权后所得资金能否汇回境内?

答:首先,个人不得以自己名义直接办理跨境资金收付,且必须符合个人资本项目外汇登记相关规定。境内个人参与的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应当由个人所属境内公司指定的境内代理机构在向所在地外汇局履行登记手续后,由该机构统一负责办理个人行权、购买与出售对应股票或权益以及相应资金划转等事项。符合外汇登记等要求的前提下,汇往境外的股权支付对价及其在境外产生的相关收益等变现后,均应汇回境内,原则上应在变现后6个月内通过境内代理机构统一汇回。

问:我以前汇出去的没有用完的钱(当时申报的是因私旅游支出),现在要从境外同名账户汇回境内,请问现在应该如何申报?

答:个人退汇应当符合服务贸易退汇以及个人外汇管理的相关规定,在资金性质上确属经常项目,原则上汇款路径应为原路退回,且金额不得超过原汇出金额。在申报方面,按照《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指引(2019年版)》的填报要求,该笔业务属于退款,交易性质应当与原汇出款项的交易性质相对应;交易附言应注明原汇出款项的申报号码并注明“退款”字样,如存在无法注明原申报号码的特殊情况,需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原因,并通过银行审核。因此,该资金汇回仍应申报在223029-其他私人旅行项下,并同时提供原汇出申报号码。此外,还需符合经办银行的其他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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